最新消息

一.新北市政府提供營業或辦公場址位於新北市轄內服務業者進行老舊無風管空調機、辦公室照明、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汰舊換新以及能源管理系統建置補助申請,申請補助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

家電汰舊換新

內容說明

為鼓勵新北市轄內民眾及社區瞭解用電情形,並養成自發性節電的習慣,必要時汰舊耗能家電。凡於107年12月7日(以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開立時間為證明)購買1、2級節能冷氣機或電冰箱,且汰舊換新家電用電地址位於新北市轄內(台電表燈非營業電號登載地址),即可依規定申請補助。

活動對象

新北市一般民眾及社區,汰舊換新1、2級節能冷氣機或電冰箱者。

活動期間

活動申請期間:自108年2月18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購買日(以發票為主):自107年12月7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補助項目

汰舊並新購1、2級能效冷氣機、電冰箱。
1.冷氣機每kW補助1000元(kW計算至小數點後第1位),每台上限3,000元。
2.電冰箱每公升補助10元,每台上限3,000元。

三、

2019日立冷氣大贈送,活動時間自108年2月1日至108年4月30日止好禮六選一,數量依室外機計算喔。